各学院党总支:
为发挥学生的自治能力与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,学校决定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,今年在学校全面推开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名额:请各学院根据2012-2013学年度学生工作实际情况,拟定出所需学生辅导员的数量,于4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学工部周煜老师,学工部将进行审核并按照各学院情况,确定最终名额数及人选。
二、招聘方式:由学工部拟定具体的招聘方案,各学院在方案的指导下自主招聘。
三、工作待遇:
(一)学生辅导员每月200元,由学工部造册,学校统一发放。
(二)学工部建立学生兼职辅导员档案,将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情况装入学生档案。
(三)学工部每年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学院对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,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,学校给予奖励,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学校进行调整。
贵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
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